【商品退換貨政策】辦法說明
【商品退換貨政策】辦法說明
作者: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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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版
申請商品退換貨之前,請務必詳加閱讀以下事項:

商品退換貨

活動辦法

 

親愛的顧客,您好:

感謝您選購本公司的商品,我們致力於為顧客提供最優質的產品與服務。為了保障您的權益,以及維持電子商務交易秩序,特別制定本商品退換貨政策,提醒您注意相關權利義務,請務必詳細閱讀。

一、商品退換貨期限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消費者收受商品後可在七天內無條件解除交易,請於七日內聯絡本公司,填寫本公司另外提供的退換貨單並將商品退還本公司。超過七日,若商品未經使用且完好如新狀態,則自收受商品起三十天內可辦理退換貨。

二、退換貨條件

  1. 一經使用或外觀受損,恕不接受退換貨。食品及茶葉等易腐耗品一經拆封使用則無法退換。
  2. 報價錯誤、已為買受人所知悉者,不得以此作為退換貨之理由。
  3. 因可歸責於買受人之事由所致缺失,恕不退換。
  4. 易碎等商品所附隨手禮及贈品視同虛品,若已使用恕不接受退換。
  5. 特價商品或限量商品請詳閱活動內容,了解是否可辦理退換貨。

三、退換貨程序

  1. 請於七日內聯絡本公司,本公司會另外提供退換貨單,填妥本網站之換貨換運單或退貨單,並註明退換貨理由。
  2. 再將完整商品連同發票或收據妥善包裝並貼上退換貨單,交回原出貨倉庫或指定地點辦理。
  3. 商品狀態需完整包裝且整體良好,不得有破損、汙損或其他違反退換貨條件之情事。
  4. 若符合退貨條件,本公司將於收到退貨商品後15日內全額退款或換新品處理。

四、運費退還規則

  1. 商品退換貨運費恕不退還。
  2. 若係本公司發貨錯誤或商品瑕疵導致退換,本公司將全額負擔來回運費。

五、其他注意事項

  1.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已耗用之有線電視節目或資訊內容逾合理樣本分量者,視為已無法回復原狀,無退費權利。
  2. 營業場所購買之實體商品適用「七日同意權」,線上購物須自收受商品後七日內申請退換。
  3. 退換貨政策若有疑問,歡迎洽本公司客服人員諮詢。

本公司秉持著誠信經營的原則,竭誠為您服務。然而,為保障交易秩序及雙方權益,請您務必遵守以上退換貨原則,避免產生糾紛或違法之虞。我們將秉持最大的善意,審慎處理每一筆退換貨申請,並以專業親切的態度,為您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再次感謝您的支持與愛護,祝您生活愉快!

主張商品退換貨之會員需以Email方式申請,請提供本網站之訂單號碼,並依上述辦法附上所有完整資料,以便本公司審核之。